总务处修缮赔偿制度
一、学校的一切财产归学校所有,未经学校批准,任何人不得将学校财产私自借出。如有发生,经学校查实后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,造成财产流失的给予相
应的经济处罚。
二、各班级要加强对教室财产和保洁区内公物的管理和保护,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,使学生养成勤俭节约、爱护公物的好习惯。
三、每学期开学初总务处对各班配发班级的财产进行检查登记,每月进行一次检查,并将检查结果公布,对损坏的公物除了按规定赔偿外,还将根据损坏程度扣除班级量化分。
四、班级公物一旦损坏,由班主任及时报总务处,并将损坏公物当事人的赔偿款缴总务处后填写修缮单,总务处安排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损坏的公物更换或维修好。主动报修的不扣班级量化分。
五、如果班主任查不出损坏公物的当事人,总务处维修好以后,赔偿款将由全班学生共同承担。
六、对无意损坏公物的,由当事人进行赔偿,对故意破坏公物的,除了按规定赔偿外,还将由德育处或年段长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,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相应的处分。
七、班级在无意损坏公物后,立即报告总务处,除现金赔偿、学校维修外,也可进行实物赔偿,按原物、原样、原位赔偿,或能及时自行修好,使损坏的公物恢复原样,学校将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,也不扣班级量化分。
八、每学期期末根据考核情况,对管理好的班级给予表扬或奖励,对损坏公物严重的班级给予通报批,并扣班主任年度考核分或建议学校取消其评先资格。
九、损坏公物的学生要有敢于承认错误的勇气,同学中要形成敢于检举损坏公物行为的正气,对举报者给予表扬和奖励。
十、属自然灾害、设备自然故障、严重老化等非人为因素引起的损失不追究责任。
附:1、财物修缮程序
2、公物损坏赔偿标准
莆田擢英中学财物修缮程序
一、财物修缮流程
|
关
负 教室由班主任负责上报
者
人 各处室、公共场所由相关责任人上报
到总务处填写修缮单,要详细填写修缮项目损坏情况(不同工种项目要分开填写,并注明楼号、教室、宿舍、处室和可以修缮的时间表、联系电话等,要对号挂夹,避免耽误修缮时间。
总务处协调维修人员
维修人员根据填写的修缮单到现场查看,再次确认是否属于人为破坏
1、能现场处理的水、电、木工、泥工类情况现场处理
2、不能现场处理,需要申请领取零部件的水、电、木工、泥工 类情况到保管室申领
3、需购买材料的,填写采购单后,逐级签批后由总务处采购
4、特殊情况修缮程序复杂需请校外专业人员修缮的,逐级请示领导确认后,请校外专业人员修缮
二、完成修缮工作日
1、需紧急维修的,能现场处理的现场马上处理,处理不了的报相关行政领导。
2、一般项目维修,在3日内完成。
3、如需申购材料的,在5日内完成。
4、确需请校外专业人员维修的,逐级请示后安排维修。
三、修缮赔偿原则
学校财产必须坚持“谁使用,谁负责;谁损坏,谁赔偿”原则。人为损坏公物除按规定赔偿外,还要扣班级精神文明评比分;情节严重的,另报学校行政会研究予以相应处分;无意损坏公物后,主动到总务处报修的,赔偿相应损失,学校派人维修,不扣班级精神文明评比分。自已购买损坏物品需要学校派人维修的,每次维修费用10元,情况复杂的,根据实际维修费用赔偿。
附:公物损坏赔偿标准
(一)课桌凳类
1、课桌:100元/张,桌面:30元/块
2、桌面乱刻乱画:5元/处
3、桌腿焊接:10元/次
4、凳子:50元/张,凳面:20元/块,
5、凳腿焊接:10元/次,
6、螺丝:0.5元/个(小),1元/个(大)
(二)门窗玻璃类
1、门板:70元/块
2、合页:5元/个,门栓:10元/个(小),20元/个(大)(含电焊费用)
3、黑板玻璃:120元/块
4、抽屉锁:10元/个
5、窗玻璃:10元/面,窗扣:10元/个,窗钩:5元/个,窗插销:5元/个
6、国旗玻璃:15元/块
7、教师站台维修:10元/次
(三)电器类
1、日光灯:30元/套,日光灯架:25元/个,灯管:8元/支
2、插座:8元/个
3、广播喇叭:100元/只
4、开关等面板:15元/只
5、饮水机:200元/个,垃圾桶:15元/个
6、节能灯:13元/套,灯头:3元/个,节能灯:15元/盏
7、楼顶扇:150元/架,吊扇:120元/架,壁扇:150元/架
8、调速器:15/台
9、安全出口玻璃:10元/块, 30元/套
10、消防灯:30元/个
(四)水工类
1、水龙头:10元/个
2、自动冲水闸:60元/个(普通),150元/个(鹰牌)
3、手摆冲水闸:35元/个
4、水箱:100元/个
5、洗手台自来水开关:8元/个(普通),30元/个(鹰牌)
6、自来水开关手柄:5元/个
(五)泥工类
1、下水道堵塞疏通10元/次,情况复杂的按实际维修情况赔偿
2、下水道盖3元/个
3、墙壁粉刷:10元/次(小块区),大面积的视实际情况赔偿
(六)其他
1、挡灰条50元/根
2、班牌30元/块
3、多媒体电脑类按实际维修费用赔偿
4、随意拆除日光灯、插座、及其它电器设备的20元/次
5、电脑、投影仪等:按原价赔偿
未尽事宜由总务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。
/uppic/202103/31/202103311454513826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