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区(管委会)教育局(事务局),市直有关单位(学校):
在深入推进我市“书香校园 智慧阅读”工作专业化体系建设中,为嘉奖先进,树立典型,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,经研究,决定开展莆田市2021年书香校园样本校、优秀阅读工作者、优秀阅读指导师申报、推荐、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选名额
莆田市书香校园样本校20所,莆田市优秀阅读工作者和莆田市优秀阅读指导师共50名。
各县区(管委会)教育行政部门、市直单位(学校)拟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。
二、申报推荐条件
(一)书香校园样本校
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均可申报评选。
(二)优秀阅读工作者
各县区(管委会)教育行政部门、市直有关单位(学校)在“书香校园 智慧阅读”工作推动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参与申报推荐评选:
1.市直单位、各县区阅读工作推进中发挥主要作用的项目小组负责人;
2.对推动校园阅读有突出贡献的校长(书记)或学校阅读工作负责人;
3.对参与研究和指导全市校园阅读工作推进的阅读中心组老师。
被评为市“书香校园样本校”的学校在市“优秀阅读工作者”评选中享有一定的优先权。
(三)优秀阅读指导师
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参与申报莆田市“优秀阅读指导师”评选:
1.已被我局确认为莆田市“校园阅读指导师”的教师;
2.参加担当者行动阅读领航员培训、答辩并已通过橡果学院初级认证课程的教师。
三、申报评选要求
1.请有意愿申报“莆田市书香校园样本校”“莆田市优秀阅读工作者”和“莆田市优秀阅读指导师”学校、个人分别用微信扫描相应的二维码,按其要求如实填写、提交申报材料。各申报材料内容须准确、真实、有效,各佐证材料上传版本为PDF版。
2.各县区(管委会)教育行政部门、市直单位(学校)按照分配名额推荐、审核、确认上报。在此基础上,各县区(管委会)教育行政部门、学校可根据本辖域实际工作情况,以适当幅度增加推荐名额。
3.若提交后的申报材料需修改完善的,请再次扫描相应二维码,在出现页面的右上角点击“填写记录”,对应修改后再提交即可。
4.各申报对象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四、申报评选流程
各申报对象经自荐申报,学校主管部门或所在县区(管委会)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申报、审核确认,我局进行统筹审核,确立拟嘉奖对象,在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嘉奖对象。
五、评选奖励办法
本次申报推荐评选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,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。
荣获“莆田市书香校园样本校”称号的学校授予奖牌,在2020-2021学年度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中的阅读项目评价得满分,并在后续的各种阅读专项活动中享有优先权。
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“莆田市2021年优秀阅读工作者”“莆田市优秀阅读指导师”称号,并分别颁发证书。其他按有关规定办理。
联系电话:0594-2692757(市教育局中教科)
附件:莆田市2021年各单位拟推荐名额分配表
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壶兰教育基金会
2021年8月17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附件
莆田市2021年各单位拟推荐名额分配表
项目单位 |
书香校园 样本校 |
优秀阅读 工作者 |
优秀阅读 指导师 |
市直 |
6 |
3 |
5 |
仙游县 |
4 |
1 |
5 |
荔城区 |
2 |
1 |
4 |
城厢区 |
2 |
2 |
4 |
涵江区 |
2 |
1 |
4 |
秀屿区 |
2 |
2 |
4 |
北岸 |
1 |
0 |
2 |
湄洲岛 |
1 |
0 |
2 |
合 计 |
20 |
10 |
30 |
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