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:
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壶兰教育基金会 关于开展2021年书香校园样本校 优秀阅读工作者 优秀阅读指导师申报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
浏览次数:    时间:2021-08-24 15:26:29

各县区(管委会)教育局(事务局),市直有关单位(学校):

深入推进我市“书香校园 智慧阅读”工作专业化体系建设中,为嘉奖先进,树立典型,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,经研究,决定开展莆田市2021年书香校园样本校、优秀阅读工作者、优秀阅读指导师申报、推荐、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评选名额

莆田市书香校园样本校20所,莆田市优秀阅读工作者和莆田市优秀阅读指导师共50名。

各县区(管委会)教育行政部门、市直单位(学校)拟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。

二、申报推荐条件

(一)书香校园样本校

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均可申报评选。

(二)优秀阅读工作者

各县区(管委会)教育行政部门、市直有关单位(学校)在“书香校园 智慧阅读”工作推动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参与申报推荐评选:

1.市直单位、各县区阅读工作推进中发挥主要作用的项目小组负责人;

2.对推动校园阅读有突出贡献的校长(书记)或学校阅读工作负责人;

3.对参与研究和指导全市校园阅读工作推进的阅读中心组老师。

    被评为市“书香校园样本校”的学校在“优秀阅读工作者”评选中享有一定的优先权。

(三)优秀阅读指导师

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参与申报莆田市“优秀阅读指导师”评选:

1.已被我局确认为莆田市“校园阅读指导师”的教师;

2.参加担当者行动阅读领航员培训、答辩并已通过橡果学院初级认证课程的教师。

三、申报评选要求

1.请有意愿申报“莆田市书香校园样本校”“莆田市优秀阅读工作者”和“莆田市优秀阅读指导师”学校、个人分别用微信扫描相应的二维码,按其要求如实填写、提交申报材料。各申报材料内容须准确、真实、有效,各佐证材料上传版本为PDF版。

 

  

 

 

2.各县区(管委会)教育行政部门、市直单位(学校)按照分配名额推荐、审核、确认上报。在此基础上,各县区(管委会)教育行政部门、学校可根据本辖域实际工作情况,以适当幅度增加推荐名额。

 

    

3.若提交后的申报材料需修改完善的,请再次扫描相应二维码,在出现页面的右上角点击“填写记录”,对应修改后再提交即可。

4.各申报对象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
四、申报评选流程

各申报对象经自荐申报,学校主管部门或所在县区(管委会)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申报、审核确认,我局进行统筹审核,确立拟嘉奖对象,在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嘉奖对象。

五、评选奖励办法

本次申报推荐评选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,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。

荣获“莆田市书香校园样本校”称号的学校授予奖牌,在2020-2021学年度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中的阅读项目评价得满分,并在后续的各种阅读专项活动中享有优先权。

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“莆田市2021年优秀阅读工作者“莆田市优秀阅读指导师”称号,并分别颁发证书。其他按有关规定办理。

联系电话:0594-2692757(市教育局中教科)

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附件:莆田市2021年各单位拟推荐名额分配表

 

 

     莆田市教育局   莆田市壶兰教育基金会

2021年8月17日

 

(此件主动公开)

 

 

 

附件

 

莆田市2021年各单位拟推荐名额分配表

 

        项目单位

书香校园

样本校

优秀阅读

工作者

优秀阅读

指导师

市直

6

3

5

仙游县

4

1

5

荔城区

2

1

4

城厢区

2

2

4

涵江区

2

1

4

秀屿区

2

2

4

北岸

1

0

2

湄洲岛

1

0

2

合  计

20

10

30

 

 

 

 

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8月17日印发